張貼日期: 2025-03-06 08:02:49 點閱:28
主旨:檢送修正後「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2月21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145號函辦理。
二、補助實施對象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現為擴大鼓勵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納入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三、本校代理(課)有教師若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請於114年9月30日前向該會提出報名費追溯補助申請。
四、檢附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及費用請領文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