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18 14:57:48 點閱:48
一、推薦資料報送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依附件填表說明填寫推薦資料一式4份及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於本(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送人事室彚辦。
(二) 按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具體感人事蹟應以A4紙張雙面列印,字體採標楷體、字體大小12號、行距採單行間距,其內文及附件佐證資料頁數,不包括封面及封底,合計不得超過15頁;未符規定者,恕不受理」。推薦表請單獨1頁列印,以燕尾夾固定,切勿膠裝,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二、檢送相關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