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9-11 16:33:45 點閱:32
一、彰化縣政府同意本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縣代理教師於「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之時數及假別,比照專業發展辦法所定專任教師之進修時數及假別規定,且業務需自理,惟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及維持校務運作品質,各校每學年度進修之教師(含代理教師)不超過編制內教師員額(含代理教師)十分之一。
二、詳細說明請餐附檔公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