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14 14:57:23 點閱:36
主旨: | 有關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附設幼兒園推動融合教育方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0條及本縣112-116學年度身心障礙教育發展計畫辦理。 |
二、 | 為使學校充分瞭解融合教育之精神與應作為事項,並提升特殊教育學生參與普通教育學習之品質,由本府發展「彰化縣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附設幼兒園校園推動融合教育方案」(以下簡稱融合教育方案),提供本縣各級學校自我檢視現行措施之達成程度,以為後續精進之參考。 |
三、 | 融合教育方案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資賦優異學生及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為優先。第二階段向下延伸至學前階段,相關具體作法則另行公告。 |
四、 | 本融合教育方案檢附參考資源,可作為校內宣導及活動規劃參考,請學校善加利用。 |